未满18岁如何改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0:09:56
未成年人改名

我是1名在读的高二学生,17岁。
我的 名字叫“张建军”,就是这个名字给我惹了很多祸!
从小学到现在,同学叫我建(贱)人,很是伤自尊。而且网上和我 同名同姓的 通缉犯很多,同学有时也拿这个笑我,说我是通缉犯!
再一个,学校对面那个卖小吃的又和我同名同姓,同学亲戚(柯建军)和我同名,中考时,坐我前面的那个考生也和我同名(马建军),小卖部里有个人又和我同名(李建军)。都快把我 弄糊涂了……我明年就高考了,估计和我同名的人更多,我不想要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想改个名字,我都自己想好了叫张腾岳!
我现在身分证也没办,只有电话用的是我户口,其他的都没有证件(除了学校的一些信息)。
大家帮我!
1.看我想个什么理由才能改?到底需不需要理由?
2.需要哪些证明?证明上些什么内容?
3.我以上说的这理由正当吗???
下午打电话问了 律师,他说我理由正当,可以改!
要写份申请,再到学校打份证明,证明你是这个人,然后监护人签字(任意一为监护人或两位).
4.只用监护人热议一方同意签字就可以吗?

我初中要办身份证前改名过、就说当初登记错了、我爸拿着户口簿去派出所改了下、然后那边盖个章好像就可以了、不过现在制度好像改挺多、不知道有没有那么简单了、纯粹罗嗦哈、应该帮不上你、希望你能改过来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 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3)民族成份变更。户 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 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 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 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 变,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 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不麻烦的,只是你有身份证了改名字麻烦....还有户口本.我也改过名字,不过是在办户口簿的时候改的,所以相对没那么麻烦,因为我那时侯还没有身份证... 至于你的初中,高中,高中毕业证就没有办法了,反正上面还是有你的相片,不是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