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问题:有关诈骗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7:39:12
十几年的客户关系,没有签订过购销合同,一直是先提货,过段时间付款,合作关系还可以,2008年购方又提了一批货,价值十几万元,按惯例到了付款的时间,一直推脱,之后便没有踪影。购货方曾在银行汇过货款,销货方有银行收款的单据、提货单。
请问:1、能否直接到公安局经侦科报案?若不能,应到哪个部门报案?
2、在销货方所属地报案好,还是到购货方所属地报案好?

建议你先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有关这方面的东西

不构成诈骗,是民事欠款纠纷;
建议汇总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到你们当地公安局报案,应该可以给立案。

公安机关不会立案
起诉吧 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经营地)、合同履行地

你所说的事情,公安机关不会处理,因为你是十几年的供货关系,偶一的一次,有可能发生任何情况,比如说资金链断裂等,造成还不了款,能说是诈骗吗?它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体现在什么地方?
所以去法院起诉他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