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盖错章被人民银行罚款!如何写申辩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2:58:13
我因粗心将财务章盖成了公章,供应商没发现就直接拿到银行托收,但支票到了人民银行后才发现印章盖错了,结果要罚款RMB1000元,而且我公司已经收到了人民银行的《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但还不是决定书。

根据票据法,盖错印章按空头支票罚款,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来罚。但我们只是因粗心,而不是故意弄错开的空头支票,我们当日开的支票是RMB6400元,银行账户当日余额远远大于此数。所以我想写一份申辩书到人民银行,要求免除名减免罚款,不然这罚款就得我个人承担了。很惨!很惨!

诚请大家帮帮我。谢谢!

行政处罚申辩书
  中国人民银行分行:
  你行于年月日作出的()第号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我公司已收到,现将该意见告知书发表下列申辩意见:
  我公司于年月日开出一张金额为元的支票付给有限公司,支票号为**.当天我公司帐户上还有**.已经有足够的钱来付支票上的金额.直到十五日,我公司帐户上面的金额都是足够负担支票的金额.至2009年1月21日,我公司帐户金额是**.由于**有限公司将支票转给了**商行。我公司于2009年1月21接到**银行电话告知公司帐户有一张支票金额缺少**元。我公司在接到通知后,马上往帐户存了**元。支票已于2009年02月09日被该商行划走。已经入了对方的公司帐户。基于上述我公司并非故意开出空头支票,并且在知道金额不够的情况下马上采取措施,存够了金额来支付票额。我公司所开出的支票金额不多,并且现在已将票额付给对方。这与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故意开头支票情形有着本质的区别,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我公司之前并没有任何违反行政处罚法,也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请求你行免于对我公司的行政处罚。
  在收到告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辩书和支付凭证和银行对对帐单交给中国人民银行.他们会处理的.到时候会发寄邮件通知你的.肯定会罚,只是你写了申辩书,会罚的少一点.

好像不能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