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指责什么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3:28:39
罗1:26 因此, 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
1:27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攻击同性恋???你也就在中国还敢这样说罢了,你要在外国算违反《歧视法案》,不去坐牢也要丢工作。

你不就一straight吗?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五都是的,嘚嗦个什么?

楼上的一看就不是法律专业的,从古希腊、古罗马、古埃及、中国、日本江户时代的记载,同性恋曾经都是贵族的业余爱好,死罪??谁告诉你的?

随着科学和医学的进步,人们对同性恋有更好的认识,也越来越接受同性恋者。对于同性恋是天生自然的看法,也越来越受到承认,因为在不同的民族和文化里,都有约百分之五或以上的同性恋倾向者,以及在动物界里,也发现不少的同性恋者。许多人把同性恋的现象,就把它当成像是惯用左手的人一样,没什么不妥。(其实基督教也是看不起左手将,把‘左’当成是邪的,就好像耶稣坐在神的右边,撒旦在左边一样)。

因此《罗1:26-27》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挑战,社会越来越认同同性恋者的社会地位,他们同性结婚的权力,以及被公平对待的权力。

假如同性恋是天生自然的,那么他们的行为就不算是罪了,而假如相信人是神创造的,那么神就无法逃脱或推诿‘做错事’的罪了,因为神的创造不完美,连累无辜的人受活罪。

假如耶经是神默示的经典,耶经就不会胡乱指责同性恋之罪。更何况,耶经的用词不雅,污蔑女人,处处显示大男人主义。查KJV版的耶经,《罗1:27》是这么写的:

And likewise also the men, leaving the ‘natural use of the woman’, burned in their lust one toward another; men with men working that which is unseemly, and receiving in themselves that recompence of their error which was meet.

什么是‘natural use of the woman’?女子的‘天生用途’岂不是说女子是专供男人发泄性欲的工具?

基督教徒必须以更开放的心态接受科学和医学的成果,而不要老是抱着2000年前的古老知识和意识形态,以为耶经里面写的真的是神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