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问题,希望大家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9:38:19
我姨和我姨夫结婚10多年了,无儿无女。房子是姨夫的父亲留下的,房产证是我姨夫的名字。姨夫现在病重了,但是姨夫私自在公证处留下了遗嘱,要将房子分一半给我姨,另一半给我姨夫的妹妹。请问这样的遗嘱生效吗?我姨能分到多少遗产?恳请专业人士解答,不胜感激!!!
房子是房改的时候,我姨和姨夫共同买下来的。不是姨夫的父亲留下的

1、先确定房产的权属: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姨夫的父亲是在姨夫的婚前去世的”,因此,无论房产证过户到你姨夫名下的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房产均属于你姨夫的婚前个人财产。

2、你姨夫有权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你姨夫通过公证遗嘱将房产由你姨及他的妹妹继承,具有法律效力。

3、根据公证遗嘱,你姨可以分得一半房产。

希你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一般有效,可以继承一半。但是,如果他们是在婚后继承长辈的就无效了。

这个要看你姨夫的父亲是什么时候过世的了。在婚前过世的,这个遗嘱就是有效的。如果在婚后过世,那么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只有一半能生效。

遗嘱当然生效,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
你姨按照遗嘱的规定,可以分到房子的一半,因为房子是你姨夫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