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份的问题--拒绝复制粘贴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8:06:09
事情的描述:
我07年加入现在这家公司,当初说好是分我百分2的股份,然后干满3年一共给予百分5的干股,但是3年内离职就全部收回。后来公司增值,由100万增值到1000万。并把我作为股东写入了营业执照的流程里,由于增值股份也由百分5降为百分3。到今天为止我已就职了2年多,但是我现在要离职了,有可能发生股份被作废的情况

我个人认为:原先签的合同应该已经作废了,因为股权多少和总值都已改变,新的合同未签订,但是名字已经进入营业执照流程里。如果说按原先的约定自动放弃股份那营业执照里的名字算什么呢?股份的基数已经改变,原来是100万的5%,现在是1000万的3%。

我想请问:
1、从法律上来说我这样的话那股份是否还拿的到?
2、如果离职还要股份的话公司需要给我出具什么证明书吗?
3、如果放弃股份的话我需要给公司什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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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法律上来说我这样的话那股份是否还拿的到?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3年内离职公司就全部收回的话,当然是合同约定优先。
现行的《公司法》里有规定,可以以股权激励的形式赠与职工不超过5%的股份。但从你们合同中约定的形式来看,公司给予你的是“赋条件的股权激励”即,在3年内不得离职,如果离职则全部收回。那么你只干了2年多就要离职,显然已经符合此条件,所以,公司依约定,是可以收回你的股份的。
基于前述的情况,就算你的名字在出现在股东名册中,也只能说明你属于赋条件的股东,当条件激活时,公司就可以收回先前给予你的股份。
至于你说的“后来公司增值,由100万增值到1000万。并把我作为股东写入了营业执照的流程里,由于增值股份也由百分5降为百分3”的情况。由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依法是需要由股东大会表决,并由表决股超过2/3以上才能通过,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此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合法的。如果你并没有实际出资的话,你的股份比例被稀释掉一部分是正常的,因为增资对所有股东是公平,是你自己没有出资,股份被稀释掉当然正常。所以,把你的股份从5%降为3%,也是合法的。

因为你说的不够具体,现在按我个人理解的情况再跟你说一下。
你刚入职时,可能属于公司比较器重的专业人才,或管理人才,公司许诺你只要3年不离职,给你5%的股份。后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由100万转为1000万,并在此时才在公司的章程中和股东名册中写入你的名字和持股比例。
如果是这样的话,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1、如果在你初入职时,就已经以书面形式约定了“3年不离职,给5%股权”那么,只要你干够5年,就应获得5%股权,公司不给,公司违约,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约定下来,空口无凭,你上哪说也没人信你。但如果你没干够5年就走,由于是你个人的原因,当然无法拿到那5%的股权了。

2、如果初入职时就以书面形式约定给你5%股权,后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你的股权由5%降为3%。由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需要股东大会通过,如果通过了,由于你并没有以实际资金出资、也没有以实物出资,那么你的股权被稀释掉一部分也是正常情况,因为在增资的时候你毕竟没有出资,如果还保持5%的股权,是对别的股东的不公正。而且,正是由于增资是由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