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以上士官得精神病不能评残不公平,请好心反映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8:01:42
部队干部,五级以上士官不能评可以说得过去。他们有保障,可怜的就是三级,同样和三级以下的兵一样,到地方没有工作保障。所以三级以下的兵可以评。三级也应该评吗?领导怎么不想到。太不公平。请有关好心人反映下。谢谢!

就是的,我是因慢性病被部队强性复员,1996年入伍,2006退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就有带病退伍优待金,三级的都没有,太不公平,复员费都是一样算,都是按兵领算,我当初10年,还没有满期就被强行复员了,按规定没有提书面申请是不能复员的,按当初士官转业条例我满10年可以按转业到地方,部队也不允许,不是当初考虑病情,我就跟他们耗着,身体实在耗不起,他们大小干部天,找我谈,逼我走,真是无奈,一个农村兵,真的希望制定法规的人能想起我们这些把人生最美好的10几年得带病回家老兵归纳入优待范围。不是病痛折磨,无法参加正常工作和劳动,严重影响生活质量,我们不会在网上呼吁政策,

评残是根据个人病理情况而定的,是有极其严格的评残标准的,没有上、下和职务高、低之分。不知你们那里的是什么领导,居然这样给你们解释。

没和领导混明白,还有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