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会如何审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2:09:20
亲属一刚15周岁的孩子,被同学堵截要打他,他说打110吓跑同学.同学说还要找他.于是当晚买了一把弹簧刀防身,第二天中午其同学找来几名校外流失学生,在班级对其殴打,混乱中亲属家的小孩用刀致使一人死亡,两人受伤(其中一人重伤)请问这种情况会如何审判?最好是怎样?最坏是如何?急盼急盼!!谢谢!!!
有一情节是小孩在持刀伤人之前被四个男孩用板锹、炉铲等工具殴打,致使头部和身上有多处外伤,从而激怒孩子采取过激方式持刀相向,导致如此严重后果!家长不会逃避赔偿责任,请问各位朋友,如果给对方赔偿到位,对方同意撤诉的情况下,能否免于承担刑事责任,或者承担较轻刑事责任?谢谢!

定罪恐怕难免了。一死两伤,死一个或伤两个的时候,对方肯定住手了,伤害和杀人行为很可能有一个发生在对方住手之后,要定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但是结合整个案情看,从轻、减轻处罚的空间很大。找个责任心强的律师,把准备工作做细致、充足点。另一个说点见不得光的,检察院态度很重要,想办法活动一下。
家属都很关心怎么判,但是现在到底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有没有防卫过当的认定,你都说不清楚,不能下结论。我认为最坏的结果不会超过10年,如果对方殴打下手重,对他有严重的伤害、对方携带或使用了凶器,那他的责任就比较轻了。要准备的辩护材料很多,律师越早介入越好,但侦查阶段还不能取证,可以先了解案情,搜集一些对他量刑有利的辅助材料,如无不良记录,学校平时表现良好等。
这么说的话,责任就轻很多了,四个打一个,还用了工具。
这是检察院公诉案件,不由对方起诉,也不存在撤诉,赔偿只能解决民事问题,刑事责任问题由检察院公诉。但是充分赔偿,量刑的时候,会酌情考虑,但赔偿绝非刑事责任的关键。
现在不要考虑与对方私了后对方不追究的问题,可以先给予一定赔偿,并表示服从法律给予受害人及家属充分赔偿。但重点需要考虑的是如何证明罪轻,否则就是本末倒置。被起诉与否决定权在检察院而不在你想“私了”的那一方。

15周岁达到故意伤害,杀人的起刑线了。但据你所说应该是属于正当防卫(过当),问题不是很大,但大概是要送那种学校了。最好是问问律师

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可能定正当防卫比较困难,如果是故意杀人罪,那么15周岁已经可以进行定罪量刑了。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会减轻处罚。
建议及早聘请律师会见。

15周岁属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对八大重罪要负刑事责任,当然也包括故意杀人,但是据你所说的案情,我认为应属正当防卫过当,承担减轻或免除的刑事责任。我认为最多判10年,最少就是法官只有裁量了。应该是越早找律师越好。

赔偿好的话判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