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回答 关于名誉损失费 急求回答 关于名誉损失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0:41:15
8个月前,我太太开车撞了人(其实是那人骑自行车撞到我太太的车的,因为我的车有保险,所以交警判我太太全责,我们也认了),那人的伤势并不严重,可是在医院里足足住了5个月,医院让他们出院,他们就装病,就是不出,结果在医院里化了很多不合理的费用(比如光单间费就是6000多,又是做了7个CT,还有不合理的药费),在这期间,他们为了讹诈我们的钱,还曾经叫了20多人打着条幅多次到我太太单位闹,扬言不给钱要杀死我们,说我们不给他们看病(其实我们一直都往交警队缴着钱,没断过他们的钱),以至于我太太没法工作。我太太感觉自己的名誉受到了损失,严重影响了我太太的正常生活,请问,我们能上法院起诉他们吗?要求恢复我太太的名誉 ,并赔偿我太太名誉损失费。?我前几天去问过法院,法院说可以让他们赔礼道歉,没有名誉损失费,为什么没有名誉损失费?急求回答!!(还有他们闹我太太的时候,我太太的朋友把现场用录象录下来了一部分,条幅也给他们夺过来了,请问这能不能作为证据)
问题补充:象我们这种情况 到底有 没有名誉损失费或者精神损失费呢 如果有的话 能有多少呢 ??他们这家是耍无赖,现在他们出院了,让他们起诉,他们不起诉,用种种办法威胁我们,给我们要很多的钱。我们怎么办呢??谢谢回答

哎,强烈同情中。。。。
给你出个主意,但同时先对警察说声对不起。。很简单,把矛盾转移。
警察不是说有求必应有警必接么,你们就不要理会那家人了,多拨110,派出所不管,你家整天到派出所去访谈,必要时也去上访,但注意别和警察搞僵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条款,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当到家里敲门还可以报警称有人闹事、有人私闯民宅。。。。等等。

根本就没名誉损失费这项赔偿
录象 条幅 可以作证据
精神损失费可以赔偿 但不会很多
他们不起诉 你可以起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