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工作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9:40:54
1、我是一名采购人员,在财务处领取金额后,有一式两份的借款单,报销后财务还留下一联底单,请问那张复写的底单是否会成为厂方追究我没有还款的依据,有没有法律效力?
2、如果我跟供应商发生经济纠纷,是我以个人名义去与供应商交涉还是以厂方的名义去交涉?
但面单上注明着复写无效,请问这样有用吗?

一般来说正规的公司,你借款后报销,财务都会给你马上销帐的,这个不用担心的,如果实在不放心可以去财务查呀,或者是让你们财务收款人给你打收到条。
至于说你跟供应商的经济纠纷,如果是因为你为公司采购还非个人原因引起的纠纷的话,理应以公司名义去交涉,而且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必要的话公司可以直接出面或者请公司的法律顾问出面,要是由于个人的事情个人的原因引起的纠纷,那就只能以个人名义去交涉了吧。

1.有可能会成为追究责任的底单……
也有法律效力……
2.是以个人名义……
因为他们追究的是你的责任

1:答案是肯定的,有法律效力!
2:要看你和供应商发生经济纠纷是私人的还是公司的,公司的就以厂方的名义去交涉,因为你个人和供应商有什么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