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多扣了七百块钱,去劳动局反映后,公司想私下解决,补回七百。请问如果不服,怎么去仲截,能赔偿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35:34
面试时是月薪,工资条和合同上都是底薪加加班费。请假时按全薪-100全勤,再除以20.83.请几天扣几天。如果全薪是2000就是1900除以20.83扣请假钱。现去劳动局咨询是不合理的,所以公司想私下补回。注:她现在还在职,如仲截必须要完了之后才能办离职,她想尽快离职,所以在考虑是否私了。而且私了之后要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上告才能办离职。
公司是台资企业,办公室人员都是签的这样的合同(底薪加加班费)。如想告到底可能会上台商协会的黑名单,将在台企找不到工作。

请假扣除工资是以底薪除21.75再乘你请假的天数。如果克扣工资700元成为事实,可以据这一理由去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偿的,具体能赔多少钱要看你的工资情况。还有其它的也要看具体情况,你这700元可以拿回来,还可以多要百分之二十五的额外赔偿金。当然这些就要在你真的不想做了,以后也不想在台资企业做事的前提前下,呵呵!朋友,慎重!

还是建议私了,因为即使仲裁了,如果该企业不服或她不服,还得经过法院诉讼,这个程序走下来,不仅耗费很多时间,而且她有可能还得聘请律师,其代价就合不来了。当然我是从经济角度分析的,如果她想为自己争口气,为全企业的员工树立维权的榜样,不妨也可以走仲裁,运气好的话,对方还可能不愿再诉讼。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