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子的问题!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下。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4:09:10
我跟男朋友还有一个女孩子合租一个两室一厅。家里有一台台式电脑、热得快、电磁炉、电饭锅。我们08年12月20日开始住到2月20日。电费居然有465度。过年还回家了15天。我们怀疑房东把自己家的线搭在我们屋里。3月1日。我跟男朋友去安徽,4天时间那女孩子就用了30度电。但是那女孩子只用了热得快。我们就把自己屋的电闸关了。今天3月8日,房东突然就打电话来说儿子要结婚要求我们后天搬离。原来房租是交到3月20日的。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有什么样的保护啊。且我们住的是学校附近的房子没有很明确的合同。
麻烦高人给些指点。非常感谢

暗地里还是先找好房子,但是不到20号绝对不搬家。还剩这几天,打电话叫供电局来查清用电的事情。房东如果敢闹就打110。道理摆在我们这边,怕什么!
我去年租房子的时候就打过110。我和房东把一切都谈好了,押金房费提前交了一个星期。等我把家具什么的从搬家公司的车上搬到楼上的时候,打开门,脑子一片空白。房子里已经有人住了。别人比我早两天搬进去。当时我就给房东打电话,房东推辞说现在有事不能过来。我靠,当时搬家公司又催着我把东西先从车上搬下来。我欲哭无泪。等把所有的东西都搬下来摊在地上后。我就打110了。最后房东把我安排到他的另外一套房子里。
想告诉你,不要怕任何人,不要让任何人觉得我们好欺负。对你的房东这种人是讲不了道理的。有困难就找警察。

看是点费钱多还是你们交房租盛的钱多,差多少让他们补,没合同不好办,本着自己不吃亏就行了。

虽然我不是专业的 但是没合同是件很难理的事情 根据那个什么合同法 哎 说得简单点就是 规定:在没有到合同结束(就是你租房子到期的那时间)房东是没权利让租房者走的 只有租方者有权利自己走(那个甲方乙方就不讨论了)
就算打官司 如果请的律师级别一样 你们会赢的理由在你们这边啊(好象扯远了)
我知道的就这么多

找供电部门的来检查线路!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