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莱阳市的劳动仲裁部门和法律界朋友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19:55
我在年前进入莱阳市一家超市工作 当时去的时候签订了一张劳务协议 没有仔细看内容就签了 没想到 元旦时我们一天上10小时的班 一天没有休班 只给了我们加班费30元 过年的时候我们就初二休息了一天 初二那天不给工资 过年加班费只给我们35元 过年那几天都没回家吃个团圆饭 一天9小时 法律规定初一到初三三倍工资 初四到初七2倍工资 可是我们总共才得到了每小时3块钱的工资+35块钱的加班费 我拿出当初签的协议一看 是劳务合同 第一条就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劳动者劳务费,除此之外,不对劳务者负有任何法律义务。 我了解后得知 这是公司早就算计好的 说我们不是劳动关系 所以不是按照劳动法给我们工资 我欲哭无泪 所以想寻求帮助 都说劳动仲裁部门不管 推来推去的 是真的吗 哪位朋友帮帮我们 或者给我们一个有效的政府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该超市用此方法克扣好几百员工的工资 一个月才五百元的工资 都很不容易 大家帮帮忙 谢谢了

你去法院起诉合同无效,因为法律明确的规定不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劳动法也规定不能实际建立劳动关系却签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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