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进,关于调解书的再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2:43:51
1:调解书如被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是否能判定该调解书无效?
2:再审中,以上调解书能否作为再审判案依据?
3:对调解书的再审怎么处理?

首先当事人要申请再审,也就是提出证据证明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在调解时违反自愿原则或。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民事案件进行再次审理和重新裁判。倘若证据充分,则能够裁定调解书无效。
如果调解书被裁定为违反自愿原则而无效,那么肯定是不可能作为再审判案依据的。
对调解书的再审,先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裁定中止调解书的执行。开始再审程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若是在一审法院作出的,则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再审,对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若是由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再审。作出的裁判,当事人不得再上诉。若审查,认为当事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