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办下来被别人用了,没告诉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7:04:42
我与2008年11月左右委托一朋友帮我申请了光大银行的信用卡,因为对方是我三年高中同学,且毕业后一直有往来,关系不错,所以当时我直接给了他我的身份正复印件,包括光大银行信用卡申请表上签名,然后剩下的资料都是他帮我填的,大概12月的时候他告诉我信用卡审批的时候没有通过,所以这事情我就没在意了。但是今天3月9号光大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打电话给我,其实这卡已经审批通过了,已经欠费5300多, 我打电话去光大银行查询,都是在12月份的时候刷的卡;
查到当时申请表上留的联系电话是我原来那朋友的电话,但是这个手机号我去移动查了也不是他本人的手机号;
问下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给点意见,咱一个月工资都不到两千,现在一下子出了这个事情,郁闷死了;
现在可以确定就是我那朋友去刷卡欠费的,我也在找他,但是现在又找不到他,暂时我还没有报警;
我想如果这件事情他不承认,我要报警处理的话,我都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

法律规定个人必须对自己的卡债务负责,身份证是你同意给他用的这就不算冒办了,而且你也签名了,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你还钱,然后想办法找你同学要。或者除非你决心赖掉不还了,不在乎你的银行信誉,以后不办贷款不弄车贷房贷了,还要冒着被起诉的危险。

你有麻烦了。一般来说这样的问题已经涉及到了法律。
个人建议你:一、首先立即报警立案,并立即通知银行冻结卡片减少损失;
二、立即想办法还款,因为这是你名下的卡
所以法律上只能找你还这笔债务,你如果不
还的话,起诉你以后你肯定败诉,而且你
还会进入银行共享系统的黑名单,对你以后的
和银行相关的服务都没办法进行,比如你买房子
买车等等,想贷款连门都没有
三、找你这个同学让他还钱,他不还的话那你再起诉他,
法院会支持的。
最后提醒你下,不要再将自己的个人资料随便泄露了,第二虽然你现在帮他买单很冤枉但是这单你是买定了,上了黑名单以后倒霉的还是你啊。你现在只能认倒霉了。找到这个人后让他还钱,不还就起诉,你这个朋友估计是要进监狱的多了。

真诚的建议您去报案!这样的朋友不值得你去为他还账,他是恶意的行为,而不是无意的行为,可能牵扯到诈骗。
您只需要去报案就可以了,可以带上银行出具的账单等等,不带也没关系,公安局会帮助你找银行查出当时刷卡的交易号,进而调出监控录像,如果日子久了,可能监控录像已经没了,但是依据你的线索,犯罪嫌疑人就是他没错。现在这种情况太多了,建议您以后多留个心眼,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没啥.就去当地派出所报案,对方已经是信用卡诈骗罪了.涉及刑事案件了.可以报案的.

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