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特别助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4:24:42
去年12月份学校的紧急通知,按10个月发放,为什么现在都没有什么动静呢?好像根本没有这回事一样?
知情人解答!

一、范围及条件
李嘉诚特别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本专科学生中来自15个重灾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5个重灾县(以下简称灾区)包括:“5.12”汶川地震省级重灾县12个,即阿坝州金川县,雅安市名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巴中市巴州区,眉山市仁寿县,南充市南部县、仪陇县,资阳市简阳市,甘孜州康定县,遂宁市射洪县,乐山市夹江县);“8.30”攀枝花-会理地震重灾县3个,即攀枝花市仁和区、盐边县,凉山州会理县。
特别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按10月发放。
特别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所在家庭因地震导致无收入来源或生活困难,或为农村低收入家庭,或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俭朴;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你已经提交了申请表了吗?

2008—2009学年“李嘉诚基金会特别助学金”的评定,根据各学院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的“李嘉诚基金会特别助学金”指标名额和资金进行分配。

六、评审程序

1.受助学生确定

学校下达评审通知后,各学院在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组织本学院各专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依据《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开展对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字[2008]29号)和《李嘉诚基金会四川地震灾区特别助学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上学期按照《关于开展“李嘉诚基金会特别助学金”资助工作的通知》(学字[2008]52号)文件要求,上报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的来自15个县市区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核实。并根据民主评议和核实结果,结合学校下达的名额计划,通过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确认评定出本学院“李嘉诚基金会特别助学金”受助者建议名单,经过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