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因病不能理,夫妻已经分居4年了,女方提出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咋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1:52:56
我的朋友与丈夫结婚已经8年了,5年前丈夫因病生活不能自理,也无法过夫妻生活,男方现在和他的父母生活在一起,他俩已经分居4年了,我朋友现在想和他离婚,可他不同意,像她这种情况,该咋办呢,朋友说也不能因为他不能自理就伺候他一辈子啊,不知道像她这种情况法院能否判她俩离婚?请律师帮助解答,谢谢!

这是一个涉及道德范畴的问题。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见解。既然你的朋友想离婚,也不能说她错,就直接向法院起诉吧。

是你自己吧。。

理解。
如果可以证明分居已达4年,法院是会判决双方离婚的。但是由于男方现在生活不能自理,法院可能会判决要求女方支付一些费用给男方。按照法律程序,如果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鉴于你上述所讲的情况,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当然你要向法院提供证据。

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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