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2/3以上通过,这句话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27:37
依照《公司法》,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我觉得这句话是对的,但考卷上答案显示是错的,请问这句话哪里有问题?

请阅读下列法条:
  第一百零四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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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前叙法条
  应该是,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以及“依照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的,才是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换句话说,对于修改公司章程,除非是根据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否则就是按照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因此,你题目的话是只要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内容就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个是不正确的,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只有特殊内容(就是修改“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导致公司解散)才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而一般内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

第一百零四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