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法院调解了,但对方现在不执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5:32:06
房产买卖纠纷,打官司法院调解了,双方都签字同意了,法院下发了民事调解书。

对方补偿我们部分房款,我们同意过户给对方。

目前对方住在该房屋内,我们催促房产过户给他们,但是对方拖延时间,没有想过户的意思,怎么办?

下面方法是否行得通?
1. 既然调解书大家都签字了,那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目前房产证还是我们的户名,我们到供电公司要求用电报停。

我想直接把电拉掉,既然调解了,那么不付清房款,你别想住在这里。

大家帮我出出主意,谢谢。

可以起诉,法院判决,如果还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即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如果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申报拉电.同意调解了不履行可以要求法院的.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