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伤残6级的赔偿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2:25:19
湖北襄樊的 社评工资是900多 我母亲月工资是550 今年52岁
这些资料还不够吗 如果不够 还需要什么资料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工伤赔偿是个很复杂的流程,各省各市都有不同的规定,还有各个单位也出具的不同的规定,仅凭你这样简单的描述作为专业律师不可能给你非常明确的赔偿数额,建议你还上你母亲的工伤鉴定书及你母亲的资料到单位及襄樊地区的去申请。
你的情况这样的描述我作为专业律师只能给你提供相关的法律条款,具体的你还是要你所在区域的相关部门按照以下的规定咨询: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待遇
① 享受条件
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② 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6至24个月。六级14个月
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伤残津贴的计发基数。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问题
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为6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