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更换工种,期满后因不需要现有工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3:42:37
原本是做出纳工作的,后来总经理要求我去做工场长助理未重新签署合同,2月份合同期满,公司以金融危机不再需要工场长助理为由不再续签合同,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还有就是我是05年5月进的公司,现2月份不再续签合同(合同是一年一签的),公司赔偿了我1个半月的工资,说是新的劳动法是08年1月开始实行,之前的工龄全部作废,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不续签的情况下是否应该提前通知?我的合同期是2月7号期满,他们是2月6号下午4点通知我不再续签的。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主少量裁员,但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未通知的情况,需要补偿不足1个月部分的工资。
工龄作废是不合法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的做法基本正确。
关键是你的合同已经到期,到期的合同不续签的话,只有08年以后的部分才有经济补偿。如果是以前,合同到期不续签根本就没有补偿。只有合同没到期提前解除合同才是按全部工龄赔偿。

至于岗位的问题,反正合同已经到期了,是否不需要工场长助理都无所谓,就是还有这个岗位,不和你续签也合法。

没有办法。

错误,以前的必须连续计算,这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规定的。

还应有1个月的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