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5年后 法院提出调解是否合理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23:30:28
请问在判决生效5年后,被执行人据不履行赔偿义务,被执行人本应赔偿12000元,现在法院提出调解,说被执行人只愿意拿8000元作为赔偿,这样就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请问法院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谢谢!
合理!
法院执行局提出的是调解,即法律用语是“执行和解”,这要求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你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执行员不会逼你的,这要自愿。
但是,我劝你现搞清被执行人的情况,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等,能不能还完12000元,如果搞不定,还不如一次性少点结清算了,毕竟比拖几年都拿不到好得多。
我最近执行的一个案子,10万最后一次性7万了结的,这总比拖几年货币贬值要好的多,而且有时拖几年也不见得能拿到钱。
不过,具体情况不同,你要考虑对方到底有无可供执行财产?还有8000能不能多要点?另外是不是一次付清?
不合理。
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能力偿还这个赔偿金,那么可以先行负一部分,剩下的等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偿还。
合理,执行期内,执行和解是自愿的,有时候会有利于执行申请人的利益。您考虑清楚以后再决定。像您说的判决生效后5年还未执行完毕,被执行人有可能确实没有偿还能力,这种情况下如果他能够近期内一次性付清,也可以考虑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