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办理离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2:08:12
双方因为感情问题,各自分居达30个月以上,在此期间没有任何联系,但其中一方已经有新的家庭并且有了快一岁的孩子,是否进行婚姻登记不明,那么这一方有没有违反婚姻法.

貌似情况很严重啊,还没离婚,一方就又都有孩子了?(如果他又结婚了那就触犯婚姻法了,重婚罪,如果没重婚怎么能生孩子,岂不是黑户?言归正传 1.一方与他人同居.分居2年(要举证)是肯定能离的。2.离婚手续是要两人办的..3.如果实在找不到对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如对方下落不明,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你的诉状,开庭传票,判决书。经公告二个月期满,法院可以缺席开庭并判决,然后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期满判决书就生效。你就可以结婚.

离婚必须是双方都签字后才会生效,而且还哟啊在你原来登记的地方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