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社会保险金的合法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4:52:38
我们在公司做了二年半,第一年签过劳动合同后就再没续签过.这二年半也没有给我们交纳社会保险金.现在公司又提出让我们签一个申明书,申明因为个人自愿的情况下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金,与公司无关,并不会追加公司任何责任,请问我们能写这样一个申明书给公司吗?写了后会起到法律作用吗?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我们的权益,希望大家帮忙给一下详细的解说.急急急!!!谢谢!!!
我们写申请意味着什么!!

签了这个没用啊,在法律面前是无效的。
你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部申请仲裁,公司要给你们补缴社会保险。合同也没签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法律、法规没有“申明”权。

呵呵,这个申请是无效的,为了不影响工作,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会给你们补交的

当然现在也可以申请仲裁

即使是无效的东西也不给他们写,为什么他们让怎么办就怎么办啊,直接找到仲裁股,或社会保险,请求监察部门及相关单位下单位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