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店消防证罚款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11:57:56
我父亲1998年下岗后开了一个小饭店,当初按照要求也办理了消防证,所以小饭店一直有营业执照的。2000年自己买了一套一楼的居民房,此套房子当初是一单位破产后抵押给银行的。银行拍卖那幢房子时,一楼是以商品房的价格出售的,我家卖了一楼后又开小饭店,一直至今,也一直有营业执照。那幢房子一楼都出租了,大约有三四家也开小饭店,但他们没有营业执照,前不久一家失火,后消防队以居民楼不适合开饭店为由要求这幢楼一楼所有开饭店的人家都罚款。我父亲不服,提出我家是有营业执照的,而且当初也是有消防证的,也查到了那张消防证的存档,当消防队的说,这张已过期。但我父亲认为:我们当初已办理了消防证,但后来消防队不办理了好几年,直到最近有要求饭店需要消防证了,理应在原来的消防证上延续下去;失火是其他人家,为何其他人出错,为何我们要连带被罚款。但消防队就是不承认,依然要对我家进行罚款,数目在500~1000元。后消防队把此项责任转给派出所,派出所说现在罚款数额为1000元,以后不催了,到五一以后可能罚款额为2万到3万。
求助:
一、其他饭店失火,则这幢楼的小饭店都要罚款是否合理?
二、我家的小饭店的消防证是否可以延续下去,因为当初开饭店的时候,消防证是办理的,后来是消防单位自己不办理消防证了,最近有办理了?
三、我父亲是下岗工人,母亲无任何收入,只是靠开小饭店维持生计,可否照顾?
四、消防队把消防证的办理转给派出所,并让派出所罚款是否合理?
五、派出所所说的现在不交罚款,到五一以后会罚款2万到3万是否合理?
最后感谢给予解惑的人,万分感激

首先我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但你也应该理解消防部门的工作,我就你的五个问题进行一下回答:
一:对你们进行处罚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其他楼失火!是因为你们经营的饭店违反了消防条例。
二:消防法是不断的修改的,当初你办理的时候可能符合要求,但现在你的情况消防部门不可能给你出具合格证明!
三:消防是关乎安全的问题,消防法上的强制性条例是不容许有特殊的。
四:并不是消防队把业务转给派出所,而是你们的饭店属于“九小场所”,法律规定派出所负责九小场所的日常监督。
五:09年5月1日后,我国的新消防法开始实施,里面确实规定了可以直接处罚,并处责令停产停业!

现在我在给你点个人意见,你要想开,就积极的去相关部门协调一下,态度好点,看看可不可以只处停产停业或警告,或者少罚。

我来回答你;
一不合理但是前题是其他小饭店必须要有消防设施,和消防审批手续。
二消防手续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必须到期自行去消防队或防火科审核。过期当然是无效的。消防对不办理是正常的,防火科也是可以办理的。(因为你的经营规模和面积可能不够,所以消防队有时候不管也是有情可源的)
三可以照顾(消防 ,社区,工商等部门都有相关规定。但是消防设施必须齐全)
四合理。公安局有个消防科,他们也有权利对你进行处罚。
五派出所是吓你,没有那样高应是10000---5000
最后奉劝你一句把罚款交拉把,好好把饭店的消防设施做一下,对自己对他人都有好处~~~~~用不了多少钱的。

1。不合理,2。从新办理消防证,但是不要把关系搞僵了,他门公报私仇!!!!!,通融一下,沟通!!!!!!!!!!!3。你家的情况给他们哭诉。会理解照顾的。4。消防和治安不是一回事,但是属于公安局有个消防科,到那去找一下关系。
总之,梳通最重要!把损失降到最低,这是我给你的一点建议。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