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将社保、医保以工资形式发给个人,由个人自己交,可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3:49:31
我单位物业公司聘请了一些流动性较大的员工,根据劳动法要给其买社保和医保,但因流动性大,员工本人想将单位负责的部分作为现金,在每月工资中发给他们,单位想这么做,但担心这么做之后员工以和单位打关司。请问这么做法律上站的住脚吗?

流动性大不是理由,这样的想法和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

员工流动性大,而企业又没有能力或没有专人负责管理,社保这一块可以外包给一家社保代办的公司呀,新人来做个增员,走的时候做个减员。。

站不住脚,劳动局不管企业是否支付款项。只是检查是否办理社保手续。

不可,尽量不要这样做,有事故的话麻烦可大了

单位将社保、医保以工资形式发给个人,由个人自己交,可否?

当然可以采取这种交纳方式,只是增加了个人相关手续。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必须跟劳动者购买社保,这是属于强制保险,因此采取其它不购买的形式,是肯定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