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和有限公司合作问题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7:47:18
我是一个个体户,现有一公司出实物和人到我的店里跟我合作.没有签署任何文件.现在我用我个体户注册的名称跟别人签下了一个工程,跟这个店没有关系.那这个出东西给我们的公司可不可以要求利润分红?法律上会不会对他有利?
和那个公司的合作只是口头协议,店的利润分.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民法通则》第30条)
由此可见,个体户和公司是不能作为合伙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