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进账反冲的问题!急,在线等候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1:06:37
你好
薪资计算错误,说明多发的钱属于不当得利。
银行是没这个权利,但发钱的人即企业有这个权利,只要企业申请,银行就可以操作了。
是人都可能放错误,只要钱没少发就行了
不可以吧,口说无凭啊,得有企业的制式申请书才可以,因为银行是不会背负这样的责任的
我不是很懂你讲的“反冲”的意思!
我的理解啊:就是说银行多发放工资了,但是企业马上意识到了,然后要求,把所有发放的钱全部又收回来了?是这个意思不?
如果是这样的话,法律上讲是不允许的!
有法可依:
金融法规 (见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85号)
现发布《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2000年3月20日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个人存款账户的真实性,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和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个人存款业务的机构。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个人存款账户,是指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外币存款账户,包括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定活两便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存款账户。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
下列身份证件为实名证件:
(一)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四)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