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5:23:03
请问外资企业要在中国境内销售烟草的替代产品是否可行?
国家对香烟的替代产品销售有何种规定?
外商提出合资经营, 在中国建厂并且由中国烟草统购通销,这个提议有可能被接受吗?
谢谢各位回帖,请大家看看这个联结以后再讨论一下。我所说的替代品和它有类似,但是我所说的是替代,不是戒烟。
http://www.ce.cn/cysc/ztpd/2006/ruyan/

第一帖的第一第三个问题,其实是利益冲突的问题,以及利益共享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此类产品如何管理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应该让国家药品检验局管理。虽然去除了大量的有害物质,没有二手烟,没有明火,但是含有尼古丁,尼古丁是有害健康的所以由国家药品检验局管理是合理的。

希望有时间再讨论一下。

烟草种植、烟草生产、烟草制品、生产烟草制品的机械、烟草经过加工的产品和衍生品都属国家的专卖品,受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管理,要合作经营这方面的项目得提交申请,报当地烟草专卖局批准,并获得专卖许可证后才能经营,否则,是违法的。
国家对香烟的替代品销售也是要办理申请手续的,同时,还要看你的替代品是什么,如果说是冰毒、大麻类的那就更不可以了。
另:请仔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它会给你更详细的答案。

1,替代品是个啥不明白
2,同上
3,不可能

呵呵!
1这是肯定不行的。(我说是替代品哦)
2要通过贸易公司的!(我们叫贸易中心)
3有可能,不过要去国家烟草专卖局申报,工信部批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