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请教专业人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6:02:00
想请问:我在03年12月进入此公司工作,至05年6月离职,除发放正常工资外,只补了我两个月的工资(因为差不多做了两年,当时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后06年2月重新入职该公司工作至今,公司一直没为我买任何社保,因为公司属于家族企业,所以公司不买,自己也不好意思去问。。现在是想,如果我要离职该公司,公司应如何对我进行赔偿??大概应赔偿多少呢???

你这种情况在目前很多企业均存在,并很多人也认为公司应该将未交纳保险的费用直接补给员工本人是最好的!但实际操作中,是绝对不允许的!你这种情况,如果你个人要求补交社会保险的话,你单位方面是有义务帮你补交的,但仅仅是公司应承担部分,而你个人也应准备好个人部分费用!
至于其他你所谓的补偿,如果是你个人离职的话,基本上是不存在的!除非你们单位存在一定的非法用工行为!比如:未足额支付工资等

如果自己离职,公司只有义务补偿你公司应缴部分的社保,06年2月到09年3月的,其它一分钱都没有。

第一,可以申请入职以来应买的社保让单位补缴。
第二、未签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第三、员工提出离职无赔偿。

1、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养老和医疗保险,其他的保险不强制,也不好补缴。补缴的期限应从06年2月开始计算。因为之前你已离职,且已获得补偿,即使仲裁也过了申诉期限。
2、如果你自己提出离职,公司一般来说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的。
3、如果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你不但可以要求双倍工资(08年1月到目前),而且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一年两个月的失业金、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款。

建议你先和老板谈一下,自己的利益要争取,否则没有人主动送给你的。如果争取不到,你又不想放弃,就要申请仲裁。仲裁的话要先咨询一下律师,看你的证据如何,事实上能争取到的利益怎样,打官司的费用要多少。判断是否划算再去仲裁。如果赔偿只赔偿三千,打官司要用一千五,自己又要很多精力,就要犹豫一下是否要去了。
切记:不要被律师忽悠了,自己要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