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杀,学校有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36:54
最好提供案例和赔偿金额。

也许会有道德方面的责任,我是学法律的,从法律上讲学校没有责任,除非学校与自杀事件直接相关。
从民法的角度看,大学生与学校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因为大学生是成年人,不同于中小学,中小学生在校自杀校方毫无疑问有直接责任),学校不对学生负有特殊责任,如监护之类,此二者仅在有限的范围内产生民事关系。此外,从原则上讲,公民个人不能对自己的生命权做出处分,所以其与学校的协议不会包含人身关系,即使有也不会产生法律效力,我们看到大学不会招收那些有危险疾病的人,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另外,从刑法上讲,自杀是单方行为,如果学校没有直接参与(肯定没有,否则不会称之为自杀)则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看你是站哪边的,如果是家长这方面他肯定会说学校要负责.因为孩子在学校出了事不找学校找谁.但是学校肯负责任吗?也负得了吗?就是这样.我觉得既然是大学生了,还是得对自己行为负责.干出这样的事有什么用,都是大学生了,这样只是对抚养自己的父母及培育自己的社会极端不负责.所以我觉得学校应该不负主要责任.

要看是什么样一个自杀性质了,但是作为在学校自杀来讲的话学校是要承担一定责任,但不一定是全部。

这个东西看怎么说,只能说有赔偿的案例!
责任一说肯定有的饿!~

当然有了,在校学生在校内自杀,校方肯定有责任,至于赔偿金额需要商量,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吧,但应该不会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