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重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0:05:11
爸妈离婚快四年了,当初因为感情不和离了婚,我判给了爸爸,妹妹判给了妈妈,可爸爸一直都不管我,我一直住在妈妈家,爸爸离婚一年就结婚了,现在我已经十九了,我可以要求重判吗?妈妈一直有病,根本照顾不了妹妹,如果现在起诉,妹妹能判给爸爸吗?如果能,我和妈妈,妹妹谁起诉比较好呢?急......帮帮我,先谢谢大家了.

要以你们兄妹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你爸爸履行他应尽的义务,同时申请抚养权的变更,因为已满19岁了,看能不能行,尽量要求吧

改判是不行的,因为你已经成年了。所以你已经不需要抚养了。

但是你妹妹可以要求让你爸爸给抚养费。这件事你起诉最差。你妈妈起诉的效果也不好。

最好的办法是你妈妈作为监护人给你妹妹起诉。也就是你妹妹是原告是最好的。

上面的人不懂法律就不要在这里胡说八道,会误导人的!
首先,你已经19岁了,已经没有权利要求父母抚养,所以不存在改判的问题。
其次,你妹妹是否未满18周岁?如果未满18周岁要变更抚养人的,不应当是申请重判,而是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
要变更监护权应该由现在的监护人,即你的母亲提起监护权变更的民事诉讼,记住,只有你的母亲才能作为原告,而不是你妹妹作为原告。你不是你妹妹的监护人,所以你也不可以代替你的母亲作为原告。
如果你母亲不方便出庭的,你可以作为她的委托代理人(要有委托代理书并注明代理权限!)代她出庭诉讼,被告是你的父亲。
不过我认为你已经成年了,可以帮忙照顾你妹妹了,不一定要变更监护权的。

看情况了一般感情没有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