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女结婚房子的问题(在线等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0:29:02
问1:甲方有道理还是乙方有道理??
问2:如果换做是你,你怎么办??
请朋友们看清男女以及甲乙,别搞糊涂,常言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还请各位清官拙见一下!
谢谢各位朋友给出意见,男女双方如果谁错了,就是谁错了,大家不用管发起问题的是男方还是女方,畅所欲言!
现在男方家同意在乙地买房子,但是女方就一定要求房子钱由男方家全出,男方家出不了那么钱,女方家的要求对不对?
以上说法都有道理,总之,顺着天意做事,逆着个性做人,无论是男女双方都要替对方体谅,如果是我我会将自己买房的观点和对方说明,如果对方就是不行,也要体谅对方的难处。
女方家不对,最好的办法男方多出,女方少出~~。。。。。。。。。。这不是交易,要是不行你们就散了吧!
1、我觉得甲方比较有道理,毕竟甲方作为男方,到乙(女)方所在地定居,虽然有生意上的关系,但在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观念还是根深蒂固的中国,已经算是甲方做出的妥协了。作为女方应该是要体谅这一点的。
2、如果是我,一定要到乙方所在地安家的话,我会和乙方商量,让乙方把现有的乙方母亲的房子卖了,把这房款加上我准备在甲地买房子的那笔钱一起,买一处大一点的房子,房本写夫妻两人的名字。
千万别觉得我是男人才这么说的,我只是觉得既然两个人都已经是夫妻关系了,怎么还那么较真呢。男方经济有困难,女方有能力的话就应该出些,不要硬性要求男方怎样怎样。就算是在强硬要求下,男方最后也妥协了,但是女方你觉得经过那样折腾的婚姻还会幸福吗?
从长远打算,女方乙地虽然房价高,但在生意发展上来说,有其优势,且女方有母亲要照顾,满足这个,有利于男方及男方家人给女方造成好的印象。
目前最大的分歧在于房钱是男方全出,还是女方也负担一部分。如果二人还未结婚,如果我是女方,我会选择合出,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婚姻法规定,结婚前买的房子,谁出的钱,房产就归谁所有,将来离婚,房子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而女方如果出钱,将来可以按比例得到一定资金,而且房产的行情一定是看涨的,相当于一种投资,将来如遇婚变,可减少损失。
其次,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双方都必须为其承担责任与义务,而不是一种买卖,男方一定要买房,女方才嫁。那这种太过物质的婚姻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楼主若是男方,可以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告知女方,何况在男方家没有足够的钱买房的情况下,女方有责任为将来出力
楼主若是女方,其中利害关系相信你能权衡好
如果是我 钱 如果我出 好 婚前公证 不管在哪买
当然如果在甲地买 我出首付 然后共同承担 这还是可以商量的
毕竟女方也不易 要不 分手拉倒
如果你是女方 你过分了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