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我到底该不该交纳这笔违约金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0:59:45
大家好 我是08年的毕业生 07年通过招聘会我去了山东的一家私人企业 当时我和他们也签了一式三份的协议 但我后来由于一些原因离开了这家单位 并且也没有通过一些渠道办理辞职手续 现在报到证还在我自己手里 户口在家 档案也还在学校保管 我现在想把档案从学校提回去 但学校必须让我出具用人单位的解约手续(即退函) 但当时的那家单位非要我交纳2000快钱的违约金才给办理 我觉得很不合理 当时的协议里也没有交代这个问题 我到底该不该交纳这笔钱呢 对了 在我在单位工作了半年左右还签了分为期五年的合同 上面有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我觉得里面的好多地方都很不合理 希望大家能给我支几招 谢谢个位了
注:这家单位走人很平常 几乎没有辞职现象
大家有没有其他可行的办法 让我可以不用交违约金 就可以去学校把档案提出去 是不是报到证在自己手里主动权就属于自己呢

两条路:
1.找到你签的那份合同上违反合同法、劳动法的地方,那这份合同就是无效的了(但是这样人家也不会给你开退函,法院不会强令他们开具退函)
2.请单位领导吃吃饭,洗洗澡,花个7、8百解决吧
3.同上,不过是请你学校负责这方面的人
4.找有能力、有关系的亲友解决吧

不用管他们

合同上有的你就得付~如果没有就不用付了!无论合理不合理~除非违法你已经签的就得履行~只怪你当初没看仔细就签~

告他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