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流动负债具体包括哪些项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2: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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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负债是指不能归属于短期借款,应付短期债券券,应付票据,应付帐款,应付所得税,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这七款项目的流动负债.但以上各款流动负债,其金额未超过流动负债合计金额百分之五者,得并入其他流动负债内.
其他流动负债的内容
(一)应交税金
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应交纳的税金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除印花税与耕地占用税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的税金外,其他税金一般需要预计应交数额,并与税务部门发生清算或结算关系,因此形成企业的流动负债.
(二)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
2.其他应付款的内容
①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
②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
③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
④应付所属单位款项、暂收所属单位款项、个人的款项;
⑤其他应付款项、暂收款项.
3.账户设置——其他应付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账户应按应付和暂收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必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
1.或有事项
(1)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不完全由企业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2)或有事项主要包括因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售后商品提供担保、附追索权的票据贴现、为其他单位的债务提供担保、税收争议而导致的未定欠交款项等.
(3)或有事项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