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支付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5:54:53
某人因债务去外地躲债为期满2年,是否可视为失踪人,那该人的债务该由谁支付?前提该人没有财产
如果两人未夫妻关系,一方出去躲债,但长期不归,另一方申请离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自然人因下落不明满两年经人民法院宣告可以确定为失踪,对于被宣告失踪的,其债务可由其财产保管人在其个人财产中予以归还。若该人无财产你是无法向其他人主张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