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试用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5:11:38
我06年6月到公司报到,合同两年试用期2个月。在我试用期内公司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接着又与我签定一份劳动合同06年8月开始,试用期又是两个月。请问公司为什么这样做?违反劳动法吗?
时间怎么久了,我还可以提出仲裁吗? 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很明显是违反劳动法的,主要是在试用期的话公司风险降低,首先是试用期工资比正式低,再有是可以如果不爽你可以找个莫须有的罪名然后告诉你不再续约这样可以不用赔付你多一个月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