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1:23:56
是高利贷,借了对方50W 要还17W的利息,现在对方手里有我17W的借条,但是本金50W我已经全部归还,现在我做生意亏了,手里根本没钱去还他的利息,被对方告上法院。另外对方的50W是贪污来的赃款,由于当时没地方藏,被法院封了账户 就放到我这儿来了 ,现在他落井下石 ,把我告上了法院,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文。
赃款是后来才知道的,刚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

您好: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

  1、民间借贷的利率,国家有明确的规定,高于规定的,不予支持和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你是不是需要归还对方17万元利息,需要证据证明该借条属于利息。且属于高出法律规定的利息。

  3、 如果你无法证明该17万元的借款以及借条属于不受法律保护的利息,或者属于虚假的借款,你很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决归还借款已经相应的利息。

  4、 关于”50W是贪污来的赃款,由于当时没地方藏,被法院封了账户 就放到我这儿来了”

  这个问题涉及到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5、 这个问题中间的利益权衡,还需要你自己决定。

  就纯粹的民间借贷而言,对方相对很有利,因为有借条。

  如果要否认,需要你举证证明。

  以上意见是根据您的描述和提问做出的简单回答,是律师的个人观点,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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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 郑州 曹静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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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以及最高院相关规定,一般民间贷款的最高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否则多余的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对方最多只能要求你支付银行利息4倍。

此外,由于对方带给你的钱是赃款,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