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册物业管理师能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56:06
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副)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及符合报考条件的物业从业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将严格按照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指定教材,《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及《物业经营管理》为重点,由业界权威教授讲课。
三、申报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08年6月
培训地点:北京工商大学东校区12号楼1313室
五、报名办法:
请各省市物管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积极组织报名。请用正楷填写清楚报名回执,传真报名或通过邮局用挂号信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号北京工商大学(东校区)12号楼 1313室。
邮 编:100037
咨询电话:010-68986325、68986334、68986830 传真:010-6898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