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下相应的规定 不知道我乘飞机带些磁性物品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3:16:32
乘飞机一般禁止携带磁性物品。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及禁止托运的物品:
1,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2, 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 管制刀具。
4, 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5, 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6, 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7, 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8, 其他危害航空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附件一: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3。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包括:
1.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梭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戴、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钾、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