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年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1:52:22
公司新颁布了年假规定,其中一条:年休假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次休息(以半天起休);隔年作废,并不得以工资形式顶替。这个规定合法吗?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条规定企业必须执行吗?

  1. 不合法。具体可参照《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详细内容如下:

  2.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 虽然各个单位实际情况不一样,有的没有实施到位,但可以与人力资源部进行协商来维权,或申请劳动仲裁。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这条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合法,《劳动法》与相关法规只是规定了年假要休的天数,但并没有相关条款规定企业要如何来制度,更没有强制要求企业执行。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补充:
虽然里面没有写罚则,但是如果你要告的话,是会赔的。看你愿不愿意这么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