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货币补贴有什么步骤,条件,时间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1: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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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相关问题解答

2009年元月16日,我市举行了200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第一次公开摇号,摇出了3100户货币补贴中签家庭和2000户实物住房中签家庭。对于货币补贴,我办已在公告、问题解答和新闻媒体上对购房相关规定作了宣传和告知,但仍有不少货币补贴家庭不甚明了,不断前来询问。为便于中签家庭了解政策,顺利选购住房,现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相关问题作如下解答:

一、所购住房座落区域有何要求?

答:所购住房区域限南昌市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即“一核五片”区域以及桑海开发区、英雄开发区范围。“一核五片”即“一核”中的八个片区(中心片区、城东片区、城南片区、朝阳片区、牛行片区、红角洲片区、长堎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五核”中的五个组团(莲塘组团、乐化组团、望城组团、湾里组团、麻丘组团)。

二、规定的购房建筑面积是多少?

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必须小于90平方米(含)。

三、货币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2008年度补贴标准为800元/㎡,补贴面积上限为60㎡,所购住房小于60㎡的,按实际面积补贴,大于60㎡的按60㎡补贴,即每户补贴资金不超过4.8万元。

四、农房或无房屋产权证的住房可以购买吗?

答:不可以。所购住房须具有城镇房屋产权,产权明晰。

五、货币补贴家庭何时登记?在何处登记?登记时须提交哪些资料?

答:货币补贴家庭在领取了《2008年度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第一次公开摇号活动中签通知单》后,根据自身需求选定适当住房,在签订购房协议或购房合同后一个月内,到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房办)进行登记,领取《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联系单》,再凭《2008年度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第一次公开摇号活动中签通知单》、《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联系单》和房屋权属登记相关资料到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属南昌县、新建县范围的住房应到所在县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在市经房办登记时须提交《2008年度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第一次公开摇号活动中签通知单》、购房合同、身份证,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