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一个司法救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8:35:49
我在一家建筑公司法律部门上班,我公司准备起诉发包方,索赔工程款事宜,
索赔标的暂定是1000万,我算了一下,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一千万的是按照百分0.6,也就是6万,还没有算申请费用,如果我公司提出司法救助法院能否批准???我查看了一下司法救助的规定有缓交,减交,免交,我们不符合免交,但缓交,减交、规定的有一些漏洞,不知道我公司提出法院能接受么?????我对这方面经验不足,恳请法律经验者给我启示,万分感谢!!!!
缓交这个规定是判决书下达后缓交么??
我也感觉法院不会受理我们的司法救助,法院恨不得多受点诉讼费,不知道各位朋友还有什么好办法??
我还想问一个问题就是交纳受理费的事情,比方我向法院申请索赔1000万元,最后法院最终判决索赔500万,就是折中了,那我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是按照一千万交的,法院会退还我多交的受理费么???

据我判断,法院肯定不会批准你们缓减免!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所以免是不可能了!减的情形也没有适用于单位的。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申请缓缴的。看能不能找足理由以达到“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以前我在法院实习,就那些弱势群体申请司法救助就挺不容易了,更何况你一个建筑公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