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vs业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7:47:02
我们石园北区的物业挺直腰板说:小区路面积水、高层安全灯坏了是开发商的问题,消防栓被偷找119,墙面、楼道灯坏了是业主素质的问题,邮箱坏了找邮局。法院说:物业给你们服务了交钱。业主流着泪说:交吧?物业一只胳膊比咱们要粗。
少钱物业干吗?我们等着物业起诉我们好有个说理的地方可谁知道?我们照了照片有关物业服务中出现的瑕疵,可到了法院,法院的人都不理会我们的证据。你就享受人家的服务了,你就交钱。可气的是本来我们想上诉,可是法院以找不到人为理由没给判决书,直接到执行庭逼着你交钱了。有意思的是送传票找到人,执行时打电话也找到人唯独判决书送时找不到人,而且我们上庭几家都是这种情况。我们真是有理都找不到地方税,世道太黑暗了。

你好,我也在物业公司上班,从你的经过来看,物业应该是要负全责的,法院在包庇,纵容他们,说不定从中拿了他们的好,希望你们据理力争,继续上诉,要不然和其他业主联合起来反对,撤消该业主委员会。

还有这种物业公司?
你们就享受多少服务就交多少钱唦!
上面的问题,可都是物业公司应该解决的问题!

按物业合同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