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中的保甲法是不是寓兵于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3:55:45
我才懒得看,我只要简要的答案。

可以理解为寓兵于农,也可以是寓农于兵
【保甲法】
熙宁三年(1070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有两丁以上的农户,选一人来当保丁,保丁平时耕种,闲时要接受军事训练,战时便征召入伍。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用以防止农民
的反抗,并节省军费。

看看这个
http://baike.baidu.com/view/1601578.htm

有这个意思 但是还是不太全面
1)防盗 解决地方治安问题
2)防叛 当时地方农民叛乱时有发生
3)省养兵财

还有要注意区分保甲法和府兵制的同异

但是此法不合理之处是 用人不当 施法托实
造成了 保吏欺压百姓 百姓为保废业
甚至有些保民为了 躲避保吏的指派 自残躯肢
引起了北方保民起义
最后宋徽宗时期 废除此法

不想看百度百科就看看我这个 比较简便扼要

不完全是。

甲法,王安石变法之一。熙宁三年(1070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用以防止农民的反抗,并节省军费。

具体的你看这吧
http://baike.baidu.com/view/16015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