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的开办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8:50:34
新准则下的开办费
筹建期
1、举例:用现金购买的复印纸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1
贷:库存现金呢
对吗? 是不是 就不用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2 筹建期对于一些白条和收据怎么入账?
假如还是购买复印纸 没发票 就有一白条或者收据
是不是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预付账款
这样的账务处理对吗?

开办费按5年摊销是税法的规定。

从现在仍在执行的三个会计制度来说,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在筹建期间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待开始生产经营之月一次性摊入管理费用-开办费,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开办费在发生时就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开办费)。

对于开办费的问题,无论你按那个会计制度执行,都与税法存在差异,只能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作纳税调整了。

假若你执行的是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那么第一个分录就是正确的。
白条是不能入账的,假定企业领导同意入账,你的分录应和第一笔一样,但是这笔开支在所得税前是不准扣除的,必须调增应税所得额。

白条和收据不能入帐,不然自找麻烦!

开办费,几千块,一次摊销就行。

从税收的角度讲,白条和收据是不能入账的,即使入账税务局也是不认的
会计上,不是原始凭证,应该也不行吧

1.新准则下,不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了。所以费用化是正确的。

2.白条、收据也是要入账的,即会计处理如常的做,如果你支付了现金,贷方还是“库存现金”,如果还没有支付,就放“其他应付款”。

但对于白条、收据等没有发票的支出,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不予抵扣的(不予税前列支),就是这部分支出不能算作应纳税所得额的抵减项目。比如:会计税前利润是1000元,其中的费用含了100元白条支出,那么计算所得税的利润应该是1000+100=1100元。

原内资税法规定开办费要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不再将开办费列举为长期待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的开办费可以在当期一次性扣除。

1、举例:用现金购买的复印纸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库存现金
会计分录正确。

2 、假如还是购买复印纸 没发票 就有一白条或者收据
是不是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预付账款
这样的账务处理对吗?

我认为账务处理可能有误:
正确的是: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