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遇到的遗产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1:01:54
老房面临动迁,原来的所有人为母亲,但母亲于2003年5月去世,我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姐姐先于母亲于2003年2月去世。母亲和姐姐在世时,母亲立遗嘱将继承权给与两个儿子,不给女儿。现我和我哥两家人户口在老房,姐姐家人户口不在,现在动迁遇到遗产税问题,动迁组的说姐姐先于母亲去世则不存在遗产税问题,应如何处理,谢谢!

1、遗产税?你们那里开征了遗产税?不太可能吧?是否你听错了?应是遗产继承分割、和拆迁补偿分配的问题吧?

2、此房如果是母亲的个人财产:因为有母亲的遗嘱在,这房现在只是二兄弟的了,与你姐姐和姐姐的子女都没有关系,房子只是二兄弟共有,一切关于此房的事,拆迁补偿款或安置房的分配,都是二兄弟的问题。

3、但是,如果这房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父母结婚后、父亲去世之前所购房屋)、在父亲去世后没有作为遗产分割的:这房现在还应有姐姐的子女的份儿:房产一半由母亲、二兄弟、姐姐共同继承(在姐姐死亡后,由姐姐的配偶和子女享有),房子的另一半+母亲继承的份额成为二兄弟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