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能领养老保险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7:08:07
我父亲78年在国企上班,83年由于超生被公司开除,养老保险怎么算?那年头也没个人交养老保险呢!我看有人说什么视同工龄,我父亲这样的能算吗?要是能算,是不是还要补交够15年呢?要是不能算,自己要缴纳15年,这15年是从现在起向前算15年吗??还是从78年向后算15年呢??大侠们帮帮忙吧

在企业工作,开除是不能算“视同工龄”的,那个是在职单位办的,没听说过个人可以补缴15年的退休保险的,退休保险都是单位和个人合买的,如果个人想买需要挂靠一个单位,而且这个单位的老板要跟你关系非常铁,因为每多买一份退休保险其实就是要多买一份五金一险(也有地方是三金一险),而且还有一个法律责任的问题。

  建议你问一下你们当地的劳动部门。

  在企业工作的,目前政策不能算视同交费年限。
  劳办发[1994]376号: 由于违犯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劳办发[1995]104号:3、关于除名职工连续工龄计算时效的溯及力问题。
  我们意见,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

  粤劳社函〔2003〕1019号: 劳办发〔1995〕104号文件是对劳办发〔1994〕376号文件有关规定的进一步明确和解释,两文必须相结合执行。对于除名职工,除名时当地尚未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连续工龄从重新就业时起计算;除名时当地已经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连续工龄从当地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时起计算。
  川劳社函[2006]299号: 一、《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04号)、四川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通知(川劳险[1995]38号)两个文件的规定仍然有效,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只有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才能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劳办发[1995]104号规定,被除名职工在我省1992年4月1日实施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工龄,不视同缴费年限。

1、象您父亲这样开除的,在当地建立社会保险之前的工作年限一般是不算视同缴费年限的。
2、如果社保同意从现在往前15年补缴最好(可能性不大),否则就只能是从现在往后15年了。这样可能交够15年后开始领养老金时年龄就太大了,划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