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公司有权利处以额外罚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0:19:40
我的车因为一时疏忽换错了座套,把星期三的一个换到了星期四,被运管查处,拿走了《营运证》,一星期后交给出租公司,公司说按合同规定要处以300元罚款,而运管依法罚了我50元,我们的一天的收入是260元,他们这样做合法吗?自从我的车买来后只知道有合同,但我从来没见过,也不知道内容,要也不给。

根据你说的情况表明不合法.若你知情合同内容,里面有规定就合法.
合同是一式二份的`合同双方各持一份.
如果你不知道合同里的内容`或者被合同内容误导`一方没有尽到解释合同内容的义务,本合同无较.你可以申请辙消合同.
这些都是霸王条款,如果是打工的`就忍忍吧,有些话说得太白了就变味了,你说呢?以后自己注意点.

如果你签了合同,就要按合同执行,违约就要受到处罚,这是正常的

合同是需要你签字才能生效的,你签字的时候你没看吗,如果合同上确实有这规定的话,那罚你是没话说的!合同应该是双方各一份,怎么会你要他们不给呢,他们如果真的不给的话,你可以向他们上级部门去投诉啊,我觉得是你自己对自己不负责任,他们不给你也就算了!合同的事不能马虎啊,如果你现在没有的话我觉得你一定要把合同拿到,自己好好看看上面双方有什么权利和义务,这对你是很重要的!

你知道有合同,但你从来没见过,也不知道内容,要也不给。就算你签了,也不是出于你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此合同可以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