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公交车被后面追尾的卡车间接撞伤,责任在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4:56:53
前几天,表妹乘坐公交车出门,在一个拐弯处,后面一辆物流货车追尾,正好撞在表妹坐的位置,现在表妹在医院,需要承担医疗费用,公交车拒绝负任何责任,从此避而不见,物流公司在前天,预付了2000多块钱的医疗费,但那之后也拒绝继续支付。
这种事故,到底哪一方的责任大?还是双方都需承担责任?
请求大家帮忙解决,从法律上如何维护自身的利益?

楼主的问题,应该不是问题!
楼主表妹受到的的伤害,不需追究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那是公交车与于货车的事。
在此次伤害事故中,楼主表妹属于受害者,没有任何的责任,应完全由公交公司负责。这也是中国的《合同法》规定多。
楼主表妹自从登上公交车开始,就实际上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公交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就是将楼主表妹安全地送到目的地,现在楼主表妹在乘车过程中受了伤,是公交车公司违反了合同。
这一点不仅《合同法》又规定,而且也有很多实际案例!

楼主表妹可以与公交公司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鉴于公交公司现在的实际表现,协商应该很难有什么结果,那就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公交公司没有尽到合同应仅的义务,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全部损失及可能发生的损失!